載入中 ...
電話滋擾大家聽得多,但係怎樣才算電話滋擾呢?
例如一名女子發現相戀中的男友其實已經結婚,感覺受到欺騙,於是展開報復:不斷以手機致電致電男友,但接通後又不發聲,同時又傳送一些令人不雅、淫褻的訊息,令男事主不勝煩擾。當中的女子是否違法呢?
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》20條,任何人使用電話或無線電話傳送任何極為令人厭惡的訊息,或任何不雅、淫褻或威脅性質的訊息;又或無合理因由而不斷打電話,對他人造成煩擾或不便等,都會觸犯法例,一經定罪,可處罰款$1000及監禁2個月。今集法例知多D 會為大家深入講解有關電話滋擾法例。
例如一名女子發現相戀中的男友其實已經結婚,感覺受到欺騙,於是展開報復:不斷以手機致電致電男友,但接通後又不發聲,同時又傳送一些令人不雅、淫褻的訊息,令男事主不勝煩擾。當中的女子是否違法呢?
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》20條,任何人使用電話或無線電話傳送任何極為令人厭惡的訊息,或任何不雅、淫褻或威脅性質的訊息;又或無合理因由而不斷打電話,對他人造成煩擾或不便等,都會觸犯法例,一經定罪,可處罰款$1000及監禁2個月。今集法例知多D 會為大家深入講解有關電話滋擾法例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