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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奘法師 (十一)︰譯經事業

2022-10-22

玄奘法師 (十一)︰譯經事業

2022-10-22

貞觀十九年(645 年)三月,玄奘入居長安弘福寺,開始了往後十九年的譯經事業。玄奘從西域帶回來的佛經,共六百七十五部,其中小部份已有翻譯,但並不令人滿意,還有一大部份,根本從來未經翻譯。玄奘的任務便是將這些梵文經論,逐部翻譯為漢文,把印度佛教哲學和文化,全面而有系統地介紹到中國。這是個既嚴肅又繁重的工作。根據文獻記載,佛教於東漢初年傳入中國,到玄奘時已經有數百年的歷史。當時的翻譯工作多屬私人之事,沒有一定體制,可隨時進行。起先大多為中亞、印度僧人或僑民,由於語言隔閡,他們依頼傳語的「轉譯」,不但有偽誤和不盡不實之處,也難把經論原意與風格確切地表達出來,實在難獲中原僧侶與信眾所接受。後來逐漸演變,到了南北朝時代,已有初具形態的譯經組織。玄奘在「舊譯」的經驗基礎上,改進翻譯程式,改善翻譯方法,關於音和義的問題,提出「五不翻」論,以既求真、 又須喻俗的標準作為楷式。玄奘自任譯主,不再依靠外人,使玄奘成為唐初「新譯」的創始人,在中國翻譯史上寫下劃時代的一頁。

玄奘主持的譯場組成人員的翻譯程序是:

1. 譯主 — 即譯場總負責人。遇上翻譯上的疑難時,由譯主作最終判斷;
2. 證義 — 譯主的副手。凡是已譯的文字,證義負責覆審其意義,並向譯主對疑問之處提出意見參考;
3. 證文 — 在譯主宣讀梵文時,注意所宣讀的與原文有無差別;
4. 書手 — 把梵文的字意寫成漢文;
5. 筆受 — 把梵文的文字翻成漢字;
6. 綴文 — 因為漢、梵文字的結構不同,由綴文加以整理,以符合漢文結構;
7. 參譯 — 校勘原文是否有錯誤,同時將譯文對證原文,查看是否有歧異之處;
8. 刊定 — 刊定所譯成的每句、每節、每章須去蕪存菁,使之簡要明確;
9. 潤文 — 對已譯好的文字,加以潤飾,使之流暢優美;
10. 梵唄 — 通過以上九道程序,翻譯完畢後,還須用梵音唱念一遍,修正音節不夠和諧的地方,以便傳誦。

這一翻譯組織制度,實為我國翻譯史上的最高發展階段。

古今風雲人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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介紹古今中外歷史人物,透過這些傳奇人物的風雲事跡,加深大家對歷史的認識。

主持︰張偉國、羅永生、曾卓然、譚家齊

逢星期六晚上8:00至8:30,香港電台第一台播出。

香港電台文教組製作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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